组织章程

第一章 总则

一、名称: 本会定名为“加拿大多伦多贵州同乡会”,曾用名“加拿大贵州同乡联谊会” 和 “加拿大贵州同乡会”
英文名为:Guizhou Community Association of Canada.

二、性质:本会于2016年11月在加拿大联邦政府注册的非盈利、非政治、非宗教的社团组织。

三、注册地址:多伦多

第二章 宗旨

四、团结在加拿大的贵州同乡,建立互助互利,帮助困难同胞。

五、组织各类大型活动以及加强与其他各侨团组织联系。

六、促进加拿大和贵州之间的文化、经济的交流。

第三章 会员

第一节 会员资格

七、基本会员:凡在贵州工作,生活,学习,居住过,或贵州人的亲友,热爱贵州者,承认本会章程,年满18以上者提出申请者均可成为本会会员。

八、荣誉会员:凡对本会友好之他省人士、热心本会活动、认同本会宗旨,由理事会审核通过,可被邀请为荣誉会员。

九、会员资格丧失:凡诋毁本会,损害本会利益,违反本会章程,情节严重者,经理事会全会讨论通过,可给予警告、劝退出会的处分。

第二节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:

十、 会员的义务:会员有义务遵守本会章程,贯彻执行本会全体会议和理事会议的决议, 维护本会正当权益、推进本会工作。
十一、会员的权利:会员有权利参加本会的选举和被选举及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,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,并有退会的自由。

第四章 组织和管理

十二、本会由理事会负责管理与运营。由会长一人、副会长和理事各若干人组成。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理事每届任期4年。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,会长每届任期4年。本会根据需要可设名誉会长、名誉理事和顾问,由理事会推荐,请有声望或对本会有特别贡献的人士担任。
同乡会下设专业部以促进同行业人士之间的交流,互助与合作。

第五章 经费

十三、会员活动费:以不盈利为前提,每次会员活动由组委会根据实际需要向参加者征收活动费
十四、团体和个人的赞助和捐赠
十五、广告赞助费
十六、其他收入
十七、经费使用:一切经费收入只能作为本会活动的开支。

第六章 附则

十八、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。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过半数通过。

十九、本会的终止,须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。

二十、本章程解释权归本会理事会。